法律分析:律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通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是鼓掌、喧哗;二是吸烟、进食;三是拨打或接听电话;四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是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第十九条规定: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违反本规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通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是鼓掌、喧哗;二是吸烟、进食;三是拨打或接听电话;四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是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第十九条规定: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违反本规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通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