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修改后的户口迁移证,分非农业(黑色)和农业(墨绿色)两种。凡非农业人口迁移开具黑色的户口迁移证;农业人口迁移开具墨绿色的户口迁移证。
原来印制尚未用完的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已经取消的“成份”项目可不填写。属非农业或农业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可在备注栏内注明。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一、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后,公安部《关于统一户口专用章和迁移证式样的通知》和《关于实行统一的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除与本通知抵触的以外,应继续执行。
二、修改后的户口迁移证,分非农业(黑色)和农业(墨绿色)两种。凡非农业人口迁移开具黑色的户口迁移证;农业人口迁移开具墨绿色的户口迁移证。
三、原来印制尚未用完的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已经取消的“成份”项目可不填写。属非农业或农业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可在备注栏内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