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新用户需先进行“注册” 。
二、进入身份认证平台页面,点击“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也可点击“支付宝登录”进行扫码登录。
三、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新用户注册。
四、点击“企业设立”进行业务办理。
五、网页跳转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点击“首页”。
六、勾选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1、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的企业点击“名称登记自主申报”。 2、涉及前置许可的的企业点击“名称预先登记”。)
七、在右上角点击“新办”,进入“名称登记自主申报”流程。
八、进入名称自主申报页面,信息填报完成后保存并下一步。(1、检查是否可用。2、保存并下一步。)
九、进入“补充材料”页面,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完成并提交”。
十、名称自主申报“完成并提交” 后,系统生成《承诺书》请勾选“同意”,并点击“确定”。
十一、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编号”,点击“设立登记”。
十二、进行设立登记信息填报页面,每一个页面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十三、进入上传资料页面,红色“需上传”字样是必须上传项目,点击“上传”进行资料上传。
十四、点击上传选择“浏览”或“手机扫码上传”(手机扫码上传可以用QQ软件扫一扫进行资料上传)。
十五、相关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并预览”。
十六、选择办理流程,提交资料。(网上提交电子材料需进行电子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