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给他人无实质性作用。公民使用身份证、户口本解决重要事务时,通常要求本人到场并拥有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委托他人解决的,需要符合委托代理的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管理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