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1、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字,附加异议者的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书等) 2、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写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附加相关证据:3、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的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书。
直接到商标注册厅:1、拟写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附有相关证据;2 .在商标注册厅提交申请书;3 .在时间戳窗口打印文字条形码;4,在费用窗口纳入异议规定费。
邮寄文件:1、准备异议申请书: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挂号或特快邮寄商标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