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举报犯罪行为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书面、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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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_x000D_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_x000D_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_x000D_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_x000D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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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_x000D_
第五十条 _x000D_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_x000D_
证据包括: _x000D_
(一)物证; _x000D_
(二)书证; _x000D_
(三)证人证言; _x000D_
(四)被害人陈述; 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_x000D_
(六)鉴定意见; _x000D_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_x000D_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_x000D_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