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罚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依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