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村委会没有权利拆除违建,农村违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理。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农村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占用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农村房子;
2、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建设的农村房子;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农村房子;
4、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农村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