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省级合作银行向初始创业阶段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发放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向创业发展阶段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一、服务对象
初始创业引导资金:主要扶持在合肥市境内初始创业且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高校学生,以及退役3年以内的退役士兵。
创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扶持在合肥市境内已创办小型微型企业且毕业5年以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5年以内的退役士兵。
二、申请条件
(一)初始创业引导资金贷款
1.同时具备在合肥市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担任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为企业主要出资人;
2.有明确的创业领域、项目、详细的创业计划项目方案并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3.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在校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推荐书。
(二)创业发展引导资金贷款
1.同时具备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合肥市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担任创办企业法人代表,持有企业股权不低于30%;
2.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员工队伍稳定,组织架构较完善,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市场前景良好等;
3.企业有一定固定资产,财务制度健全,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4.企业健康持续经营2年以上,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符合小型企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