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
(1)房屋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住房或自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每月补贴;
(3)奖励补偿。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