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以下事项: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的财产应当双方无争议;
2、对于没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婚前财产公证,应注意收集当事人购买财产时支付的证明材料;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是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使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
5、对于未婚夫妇申请的婚前财产公证,应注意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规定的协议生效时间,即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