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私了,所有民事案件都可以调解。协商自始至终都是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当事人一旦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一般都能自愿遵守。协商一般是在当事人互利互让的友好气氛中进行的,其结果不仅可以解决双方的争议,而且可以增进彼此的了解和理解,从而促进其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协商不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有关争议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争议即告解决,因此,协商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有利于及时解决争议。协商不必严格按照实体法规定作出决定,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法院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三条 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八条 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失败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