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可以是一个人,但是遗嘱执行人必须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被继承人的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一、遗嘱的内容包括哪些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包括以下内容:
1、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2、指定遗产的分配办法或份额;
3、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
4、再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5、指定遗嘱执行人;
6、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下的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什么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就是执行遗嘱的人,但是首先执行遗嘱的人得有权利执行遗嘱才能成为合法的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三、婚前立遗嘱不让配偶继承有没有效
婚前立遗嘱不让配偶继承有效。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处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是公民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形式,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