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申请市民卡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近照1张;
2、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成年人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合法授权书;
3、新生儿、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或亲属代办,需提交监护人或亲属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民卡,是指由金华市人民政府组织发行的用于市民办理相关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多用途智能卡。市民卡的类型包括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主卡和不含社会保障功能的副卡,副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卡基础信息系统的建设、登记及市民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