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安部门可以办身份证。 首次申领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领、补办可到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