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属于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能化解官民矛盾。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一、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告官有以下受理范围: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被拒绝的;
4、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总的来说,民告官属于行政诉讼,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起,不然人民法院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