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
根据《镇雄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2024年度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工作的通知》(镇劳组字〔202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以勒镇2024年农村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镇雄籍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三类对象”)。县人社局、县林业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享受。
二、补贴标准
(一)春节期间政府统一包车省外务工按不超过1000元/人标准据实执行,省内务工不得享受。
(二)在上海务工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执行。
(三)国办系统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的按省外1000元/人,省内市外500元/人的标准执行。
(四)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单位界定)务工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执行,省内务工不得享受。
(五)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务工的按600元/人的标准执行,省内务工不得享受。
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严格按照春节期间政府统一包车,上海务工补贴,国办系统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稳岗补贴,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务工补贴,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务工补贴的先后顺序享受,不得重叠。
三、所需资料
(一)镇雄县2024年度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务工收入证明(附件2),需经村级经办人签字并加盖
村委公章,如果是复印件的,需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务工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镇雄县2024年度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工收入证明(附件3)等相关材料。
(二)初审。村(居)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在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镇上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复核。镇上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县人社局审批。
(四)兑付。县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兑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原则是本人“一卡通”账号)。其中,春节期间政府统一包车、上海务工补贴、国办系统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稳岗补贴由县人社局直接兑付。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舆论宣传,并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收集好相关资料,完善手续,迅速上报审批,及时兑付补助。时间要求,以下规定的时间属于县级规定的时间界限,镇上只能提前,不能推后,否则就上报审批不了,请广大务工者迅速办理,切莫拖延,过时上报不了,后果自负。
1.春节期间政府统一包车于9月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上报审批、兑付完毕。
2.上海务工补贴于9月15日前资料收集、上报审批、兑付完毕。
3.国办系统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稳岗补贴于9月1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上报审批、兑付完毕。
4.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务工补贴于9月1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上报审批、兑付完毕。
5.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务工补贴于10月30日前资料收集、上报审批、兑付完毕。
(二)要讲究实际,不能降低工资收入,结合脱贫劳动力务工的省份、务工的工种、务工的月数等因素,实实际际开好务工收入证明。
(三)属于全县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的葡泉社区的一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申报工作由迁入地乡(镇)负责办理。
(四)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违规套取外出务工奖补资金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
1.镇雄县2024年度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申请表.docx 2.务工收入证明模版.docx
年1-8月省外中风险地区名单.docx
年1-8月省外高风险地区名单.docx
以勒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各村(社区)咨询方式
村(社区)
姓名
联系电话
以勒镇
刘劲松
13638824517
以勒镇
张 娟
15125400916
金钟社区
胡 旭
15125390218
以勒村
范秋霞
18869521779
以堡村
谢荣连
15198515138
毛坝村
幸金帅
18487641610
木城村
邓成龙
15925518325
火草村
吴学贵
15925072922
大山村
张 国
18887025968
庙埂村
曾旭莲
15240852457
茶木村
王琪霖
15087203302
团树村
陶其付
15987006941
瓜果村
吴学江
18440907521
葡泉社区
李德芬
1838708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