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许可指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
法定许可使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许可使用只限于著作权法的直接、明确的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
2、法定许可使用只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3、法定许可使用必须以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为前提。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范围是什么?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
(1)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
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实质审查是什么意思?
专利实质审查是指专利局在对申请案进行审查时,不仅要对申请案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4)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申请人对申请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申请时,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5)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6)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发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对所要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7)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即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含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8)是否符合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在优先权日与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了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被文件时,则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是什么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
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不需要提供实物,一般也不需要到现场,但会给发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就要对通知书的内容进行答辩。
专利权的普通强制许可是什么?
专利权的普通强制许可是指: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