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卡家人可以用吗
通知中明确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允许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家属或指定人使用。个人账户将允许参保家属或指定人用于承担相关医疗费。个人账户允许家属或指定人使用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凭证卡直接使用,需要使用他人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的参保人(简称“使用人”)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登记,使用人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本人和提供人(提供个人账户给其亲属或指定人使用的参保人)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是个人账户关联使用,即提供人持本人和使用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提供人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关联,并填报《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关联使用申请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可下载)。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严格审验使用人和提供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并留存复印件以备查。
《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明确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了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比如说:孩子打流感疫苗,如果孩子的父母或爷爷奶奶等人的医保账户里有历年结余,就可以用这笔钱支付。不过,支付的形式不是直接刷卡,而是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有些人或许在想,反正近亲属医保卡里的钱按规定可以支付,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麻烦,不如直接拿他们的医保卡刷方便。这种行为就属于利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保卡可以买商业保险及保健品
个人账户除了允许参保亲属或指定人用于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该文件还规定,个人账户还可用于缴纳退休人员本人的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或用于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用于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