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女性生育二胎奖励政策
1.规定延长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岛市生育二胎的妇女,在原有15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15天产假;
2.二胎生育津贴。已缴纳生育保险的,青岛女性生育后,按照女方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和产假天数计算,由人社部门发放。二胎补贴是指产妇可以获得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0%的额外奖励。
一般来说,青岛的女性可以享受173天的产假,以及生育津贴和二胎津贴。就青岛而言,青岛的女性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或卫生院报销,也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