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申请本来应该是你的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提出的。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自己(或者你的直系亲属)也可以向你单位所在地(也就是你上班地点)的区一级劳动局提出认定申请,期限为1年(一般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3.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单位已经按上海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相关费用(根据你的工伤级别,有不同赔偿金额)。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给你上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来承担上述费用。4.到当地的区劳动局去,一问就明白了。在上海,劳动方面的困惑也可以拨打12333(政府劳动部门开设的热线)寻求帮助。这就是对于上海工伤鉴定电话是多少的解答,望采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