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离婚男方不要孩子时,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如果男方坚决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由女方来扶养了,但是男方还是要给予扶养费的,如果男方连扶养费都不给的话,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没有固定工资的,就只能按他的能力来给予抚养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