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可以生孩子。未结婚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未婚生小孩是非婚生子女。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