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罚款委托书书写方式为:首先应写明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其次写明委托事项,办理车牌号码为某机动车的违章处罚业务,然后写明该委托书为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及提供真实性材料的保证,最后委托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及委托期限。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及提供的手续资料,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法律权利、义务和后果均有委托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