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2、当事人身份证明(单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
二、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1、错过上诉期有两种补救办法:一是申诉;二是抗诉。
2、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行为。但申诉仅是一种司法补救措施,仅是一种民主权利,而不是诉讼权利。因此,申诉与起诉是不同的:起诉和上诉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只要符合起诉和上诉的条件,一、二审人民法院就应该受理;而申诉却不同,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申诉书并经审查后,须由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多数审判委员会委员认为原审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再审程序,并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如果原审没有错误,申诉无理,法院即通知驳回申诉。因此,申诉必须确有理由,否则,还是以息诉服判为好,省得劳神伤财。
三、上诉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结束后,当事人可能对裁判不服,裁判也可能确实还存在错误。为了给不服第一审裁判的当事人提供救济途径,审查并纠正第一审裁判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法律规定了第二审程序,即在第一审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判的程序。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经过第二审程序审判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依上诉的方式声明不服,因此,在我国,第二审程序也称为终审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如果不满意的话,完全是可以提出上诉的,上诉应当向原来的法院提出上诉,然后提交相应的材料,由原来的法院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二审法院,其中就包括有证据材料,还有一些授权委托材料和上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