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