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先进行刑事拘留,根据案件的初步侦查情况确定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最长三十天移送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则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之后再由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