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的继承一般情况下应当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其它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上对遗产分配有特别说明属于哪一方的,则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财产分割。具体情况应当由继承人之间协商决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解决。
一、如何规避房产继承纠纷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避免遗产继承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留下遗嘱,指定遗嘱由谁继承。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各继承人之间为争遗产而产生纠纷。
如果未能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要避免继承纠纷,只能寄希望于各继承人之间互谅互让、协商解决了。
解决遗产继承纠纷:可以由所有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二、继承的遗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继承的遗产离婚时是否能分割是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区分情形,分别对待:
1、一方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财产,因不可能相关规定的条件,因而全都属于共同财产。
2、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即应属于接受继承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