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可以取保候审得时限
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视情节而定,情节越严重的越难取得取保候审,但是对一些特殊原因的刑事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一般为递交申请10日内作出答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相关内容: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样一个宽泛到可以说是有一点“大而无当”的规定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是可以套用的。
但是,也可能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实际上大家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法律规定,却能够得出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异常奇特的现象。一个极富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现象。实践中,除具备以上条件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过程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获判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取保候审申请书样本。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预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性的迷惑,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就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已经怀孕的妇女。
(五)主动认罪的。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侵财犯罪案件,积极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向被害人践行赔偿,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当然,以上条件也不是通用和万能的,实践中,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小编认为沟通是十分重要的,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加强沟通,与被害人加强沟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取保候审,其实并不是不可能。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取保候审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