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会进行税务登记,我们在进行税务登记的时候,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那么税务登记证如果要注销的话,之后是否还可以再次进行申请?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二、税务登记证注销后还可以再申请吗
税务登记证注销了,还能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2、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3、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在注册之后是还可以进行申请的,我们在这个时候,需要在国家税务局进行办理,相关的流程可以根据上面的规定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