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换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重组,权利义务没有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借新还旧时,旧债已履行。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