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即使没有经营活动,个体户也需要按照规定年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依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登记,并在工商登记系统中建立个体工商户信息。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填报期限。如果没有经营活动,可以选择“零申报”。具体来说,个体户无论是否有经营活动,都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报。如果未按时年报,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例如罚款、强制关闭等。因此,需要注意年报截止时间及相关罚则。值得注意的是,个体户的年报内容需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填写,并且报告中所列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此外,个体户还需支付工商年检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填报期限。个体工商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