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限是多久
1、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限是七天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1、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二年,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者追究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逾期则不能对违法行为者施以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之中,若是发现某公民、单位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行为,且违法的行为需要受到行政处罚。那么这些工作人员就可以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被处罚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