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保全中,如果要行使撤销权的话,那么所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这两个条件是基本条件,而除了这两个基本条件,撤销权行使一般还要求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且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一般需要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合同当事人采用行使合同撤销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