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补办车辆登记证书需要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是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3.登记证补办流程:第一步,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办理;第二步,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第三步,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第四步,接着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第五步,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第六步,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第七步,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