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情权;
2、确认权;
3、申请回避权;
4、申辩权;
5、听证权;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7、获得赔偿权。
一、新公司法股东权利包括哪些
股东权利包括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二、有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听证。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三、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有: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2.预征知情权;
3.调查结果确认权;
4.申请预征听证权;
5.参与报批权;
6.批复结果知情权;
7.土地补偿知情权;
8.调查结果核准权;
9.补偿方案听证权;
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
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
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13.拒绝履行政令权;
14.恢复耕种权;
15.违法举报权;
16.享受社保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