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的公民,给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依法按照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基本的生活物质帮助。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_x000D_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_x000D_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_x000D_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_x000D_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_x000D_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_x000D_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