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
1.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
3.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证据的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
证据的司法鉴定的原则:
一、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二、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三、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四、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司法鉴定证据种类都有哪些
司法鉴定证据种类有:
1、书证、物证;
2、证人证言;
3、当事人的陈述;
4、视听资料;
5、鉴定意见;
6、现场笔录;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8、电子数据。
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的优先鉴定有那些
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的优先鉴定有以下情形: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鉴定时限是多久
一般司法鉴定的时间及有效期以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
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司法鉴定精斑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鉴定精斑的流程的规定是: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