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离婚证,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的,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离婚协议等内容备案了,因此查询也就要去颁发离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查。
如果办证时间过长,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保存,可以到档案馆去查(移交时间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
离婚证不能随便查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离婚登记地所在的民政局查询他人的离婚证信息的,能查离婚证信息的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或是当事人本人的利害关系人。
结婚离婚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我国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查到。也就是说,离婚证的编码及离婚证真假现在是无法在网上查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