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主要是参加人员和会议研究内容的不同,以市级为例。
市委常委会,是党的组织机构的会议。参加者是本级党委的常务委员。会议涉及的内容是党的工作,也涉及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市委常委会由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
市政府常务会,是政府机构的会议。参加者是市政府领导,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政府负责的工作。市政府常务会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但很大程度上还是实行首长负责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全体成员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组成。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