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关注“无锡公安微警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锡康码”图标,进入“锡康码”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页面提示填报相应的信息,信息一定要仔细核对再提交。若信息填报错误可在“我的锡康码”里按提示操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