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不得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