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收取利息。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特征
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
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的根本不同。
3.外资企业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外国投资者对其债务不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根本不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进行经营活动由外国企业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外资企业设立时已登记为无限责任的独资或合伙企业。
二、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什么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年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它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应纳税所得额应包括的项目具体有: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5、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6、其他所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三、出租车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一)营业额1.出租汽车业纳税义务人计算缴纳营业税的营业额,应为其从事出租汽车业务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从事出租汽车运营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义务人因从事运营业务而向乘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对于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准确记录核算营业额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对于不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准确记录核算营业额的运营业务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所附《出租汽车运营业务营业额核定标准》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二)税目税率1、对纳税义务人从事出租汽车运营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依3%的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2、对纳税义务人从事汽车出租业务(不配备司机)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3、对纳税义务人从事营业税征税范围内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各自相应适用的营业税税目和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