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
3、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
4、协议书草稿;
5、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