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其他仲裁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_x000D_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