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发明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发明完成的状况,可分为已完成的发明和未完成的发明。未完成的发明,因不具备专利法要求的实用性,在各国专利法中都不授予其专利。根据完成发明的人数,可将发明分为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根据发明人的国籍划分,可分为本国发明和外国发明。但发明专利申请人的权利基本是相同的。根据发明的权利归属划分,可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根据发明间的依赖或制约关系划分,可分为基本发明和改良发明。在专利法上最常见的、也是最基本的分类,是将发明划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我国《专利法》将发明专利划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三类。
(一)产品发明
(二)方法发明
(三)改进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