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是有听证程序的,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要告知被处罚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时需要听证吗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很多人就想当然的以为所有行政许可作出之前都可以申请听证,其实不是的。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进行听证是有其范围的:
1、行政许可方面: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主动举行听证;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的公开举行听证。
2、行政处罚方面:
(1)被行政处罚通知数额达二万元以上;
(2)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照的;
(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听证的。
一、行政处罚流程
一般行政处罚流程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