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起诉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是价额,按照下列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出部分按照规定从0.5%至2.5%进行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的标准交纳诉讼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外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案件的诉讼费为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诉讼费为50元到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