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
1、设施农业用地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位置、土地用途等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
2、农村集体组织须在用地协议签订后,将用地协议和设施农业建设方案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3、乡镇人民政府在完成备案后,将备案资料汇交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