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户口迁走还能迁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基础证件,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购房入户、人才引进、夫妻投靠等;
3、携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籍地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